霞燕:我是市
内某服装公司的促销员,年前被
分派到江北一家超市做促销工作,今年4月初,我下班
后从超市的肉类加工点经过时,地上有油很滑,被摔成手臂骨折,住了将
近两个月的院都还不见好转。现在超市、公司都相互推脱责任,超市以
公司曾经和他们签过协议,员工问
题由公司负责为由,推卸了责任;而公司
称员工是在超市摔伤的,超市该赔偿。现在到
底该谁承担责任呢?
唐厚渊解答:员工可
以向公司提起工伤待遇申请,如公司拒绝,可在受伤之日起60天内向
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。受伤员
工也可以向超市索赔,以超市
存在侵权行为为由,提起损害赔偿。